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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国土资预[2008]34号
关于220千伏倪村变电站项目用地初审意见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睢宁县供电公司向我局提出了《新建220千伏倪村变电站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该项目已经省发改委交通能源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经实地踏勘并调阅相关资料后,形成初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拟选址在邱集镇倪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选址区域不符合邱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按照程序要求已完成《220千伏睢宁邱集镇新建输变电工程涉及睢宁县邱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4-2010)修改方案及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
二、项目总投资1.9亿元,设计电压等级为220千伏,申请用地规模为3.4公顷基本合理。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用地标准。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由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现我局请市局审核后报省厅预审。
二ОО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 国土资源 基础设施用地 预审 意见
抄送: 县发改委 县规划局 县环保局
睢宁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