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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国土资预[2008]37号
关于睢宁县南浦码头项目用地初审意见
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江苏南浦港口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新建睢宁县南浦码头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该项目已经市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见徐发改投资[2007]501号),经实地踏勘并调阅相关资料后,形成初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用地拟选址在魏集镇张集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建设预留地,项目用地选址符合魏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200吨级泊位4个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申请用地规模为32亩基本合理。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用地标准。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由市国土资源厅预审,现我局请市局对睢宁县南浦码头项目进行预审。
二ОО八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 国土资源 基础设施用地 预审 意见
抄送: 县发改委 县规划局 县环保局
睢宁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 |